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陕西省中小企业局关于推荐全省中小企业信息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陕西省中小企业局关于推荐全省中小企业信息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陕中企企发〔2009〕17号)


各设区市、杨陵示范区中小企业局:

  为了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进一步调动中小企业系统做好信息统计工作的积极性,更好地为各级领导科学决策服务,经研究,拟对全省中小企业系统信息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方式

  (一)先进集体的推荐范围是市、县级中小企业工作部门及省级以上开发区信息统计机构;先进工作者的推荐范围,是全省乡(镇、街道办)以上各级中小企业工作部门的信息统计工作人员。

  (二)各市区要按照推荐名额(见附件1),确定推荐信息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省级以上开发区的信息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各市区局负责推荐。市级的信息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由省局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条件,研究确定。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要分别填写《全省中小企业信息统计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和《全省中小企业信息统计先进工作者推荐表》,并附先进事迹材料。

  二、推荐条件

  (一)先进集体条件

  1、领导高度重视。信息统计工作信息化程度较高,各项规章制度健全。有专门机构、专职人员、专用微机设备负责信息上报工作。为信息统计工作提供了必要的经费和条件。信息统计队伍比较稳定,持证上岗率较高。

  2、统计数据质量较好。认真贯彻新统计制度,统计体系健全。2008年度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统计年报数据与本区域GDP及各次产业增加值基本衔接,反映了实际比重和发展水平。2008年度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统计月报(季报)、重点县区直报表、主要行业骨干企业经营状况调查表上报及时,数据准确,逻辑正确,真实反映了本地企业的新增数量、吸纳就业、增长速度、经济效益等运行情况。

  3、企业经济运行分析质量较高,上报及时。主要取材于实际调查研究,善于从宏微观经济运行的不同角度,深刻分析,提出建议。分析材料有情况、有观点、有特色、有典型、有针对性,具有参考价值。

  4、组织网站信息上报和信息服务成效显著。按照《陕西中小企业信息网信息采集考评办法》,经考评达到优秀或以上者。建立了中小企业数据库,入库企业达到本区域全部企业总数的50%以上。积极组织开展直邮营销等信息服务。在支持省局网站工业园区栏目、陕西民俗业和民俗工艺品推介网建设中,对安排的有关信息报送任务完成较好。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