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发财政粮食市场信息评比情况的通知
(闽财建〔2006〕234号)
省粮食局、各设区市财政局:
财政粮食价格信息工作是财政系统研究、制定财政粮食政策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从2004年下半年我省财政粮食价格信息采集、报送制度建立以来,各个粮食价格信息点做了大量价格信息、市场动态现场采集和报送工作,为我省财政部门掌握工作主动性,为财政部、省委省政府领导出谋划策,提供了第一手重要的信息资料。为了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经建粮食工作联络员制度的通知》(闽财建[2004]193号)文规定,经过对各个粮食价格信息点在信息报送时间、报送资料和采用情况等方面的统计和综合考评,现对2006年度各个粮食价格信息点的评比的情况通报如下:
第一名 省粮食局信息点
第二名 顺昌信息点、南安信息点(并列)
第三名 福州信息点、漳州龙文信息点、福鼎信息点(并列)
对上述先进信息点将按照闽财建[2004]193号文件规定给予奖励。各信息点应继续加强对当地粮食市场价格信息的动态了解,加强信息交流,进一步做好信息的报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