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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粮食局、福建省农业厅关于转发财政部推进中国农民补贴网建设进一步加强种粮农民补贴管理的通知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粮食局、福建省农业厅关于转发财政部推进中国农民补贴网建设进一步加强种粮农民补贴管理的通知
(闽财建〔2006〕239号)


各市、县(区)财政局、粮食局、农业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种粮农民的补贴管理,确保补贴政策落实到位和为今后粮食调控和补贴政策的制定提供科学决策依据,财政部决定,从2006年起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建立农户种粮补贴及相关信息统计制度,实现农户种粮补贴及相关信息的网络化管理。根据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现将《财政部推进中国农民补贴网建设进一步加强种粮农民补贴管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统一认识,高度重视建立中国农民补贴网工作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三农”问题高度重视,各级政府的支农强农政策力度不断加大。建立中国农民补贴网是我国以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为基础,逐步探索和建立保护种粮农民基本收益的长效机制,构建农民补贴制度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这项工作不仅仅是一个网络建设任务和统计信息普查任务,它关系到广大种粮农民的切身利益,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政府对“三农”的关怀,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根据财政部部署和省领导批示精神,这项工作在坚持省、市、县分级负责制基础上,各市县(区)财政、粮食、农业等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在各市县(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严格的财政局长负责制。财政部门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负责粮食财政财务工作的科室牵头,农业、信息中心等科室共同参与。各级粮食、农业、农村信用社等部门要派专人负责,相互沟通,密切配合,采取切实措施,共同完成农民种粮补贴及相关信息统计及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建设任务。
  二、统一部署,统一时间进度,统一规定程序操作,限时完成工作任务
  我省农民种粮补贴及相关信息统计及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在坚持省、市、县分级负责制基础上,按全省统一部署,统一时间进度,统一规定程序操作,限时完成工作任务的原则推进。
  省级财政部门将在2006年12月底之前完成统一部署和对九个设区市的培训工作,在2007年1月上旬之前完成对全省各县(市、区)的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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