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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关于报送县级妇幼保健机构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

福建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关于报送县级妇幼保健机构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
(闽财社〔2007〕44号)


三明、漳州、南平、宁德、龙岩市财政局、卫生局: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省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加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基本诊疗设备装备和卫生技术人员培训,促进妇幼保健机构服务能力的不断提高。今年省级将继续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扶持县级妇幼保健机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建设。现将编报今年县级妇幼保健机构重点建设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通过加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重点建设,使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达到卫生部规范化标准要求,全面提高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服务能力。
  二、建设内容
  省级补助经费主要用于项目单位急需设备购置补助和人才培养,其中:设备的购置必须符合卫生部妇幼保健机构基本设备配置的标准。
  三、项目申报
  三明、漳州、南平、宁德和龙岩各上报2所县妇幼保健院(所)。申报的项目必须符合以下原则:
  (一)符合当地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对拟撤并的机构不予安排。
  (二)市、县财政、卫生部门应保证省里补助经费能够按时到位,不被挪作他用、截留。对积极性高,责任性强,地方自筹资金落实有关市(县)优先予以安排,对历年省级补助经费不到位或到位不及时的县(市)暂缓安排项目。
  四、报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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