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武汉市物价局关于设立新洲县阳大公路收费站及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回告

武汉市物价局关于设立新洲县阳大公路收费站及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回告
(武价费[1998]154号)


市政府办公厅:
  你厅“关于对新洲县阳大公路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提出意见”(政字747号)收悉,现将我局调查研究的意见回复如下:
  阳(逻)大(埠)公路是武汉连接汉口(施)岗线勾通鄂东北地区的省级重要干线。该路西起汉(口)施(岗)公路童院村,南接举水河团凤桥,公路全长40.71公里,其中新建里程29.21公里,老路改建10.77公里为平原微丘区二级公路标准,并新建沙沮大桥一座325.2米,工程于1995年11月动工,1998年10月1日竣工,经有关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已交付使用。工程总投资8551万元,其中,银行贷款4300万元;地方自筹1585万元;市交委养路费投资2666万元。
  根据湖北省计委(鄂计交字[1996]第0409号)《关于阳(逻)黄(州)公路武汉阳(逻)大(埠)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湖北省交通厅(鄂交计[1997]447号)《关于阳(逻)黄(州)公路阳(逻)大(埠)段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等有关规定,对阳大公路的新建、改建工程进行了审批、立项。
  我局的意见:鉴于该工程符合国家规定的审批、立项手续,加之该工程贷款及地方自筹资金数额大,为早日还清贷款本息及自筹资金,根据交通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关于《贷款修建高等级公路和大型公路桥梁、隧道收取车辆通知费的规定》,拟在“新洲县阳大公路设立公路收费站”,并于1998年12月1日起对过往车辆收取车辆通行费,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公路的管理。根据省政府第52号令精神,拟请市政府依据新洲县阳大公路的情况向省政府申报。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