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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物价局关于核定管道煤气报装费标准的批复[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
武汉市物价局关于宣布废止失效相关价格文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年9月25日,实施日期:2009年9月25日)废止
武汉市物价局关于核定管道煤气报装费标准的批复
(武价函[1994]8号)
市公用局:
你局《关于核定管道煤气报装费标准的函》(武公用政[94]818号)文悉。为规范收费行为,制定统一收费标准,经研究,现将管道煤气报装费收费标准定为每户2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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