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物价局关于将住房通信管线造价列入建房成本的批复
(武价函[2000]157号)
市电信局:
你局“关于将武汉市住房通信管线造价列入建房成本的请示”收悉。根据《武汉市电信管条例》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等部门关于实施武汉市通信管线建设工作报告的通知”(武政办[1997]47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将经济适用住房通信管线(电话线,下同)纳入小区同步建设,其建设费用部分列入房屋建造成本。通信管线施工部门可根据建设需要与开发企业协商同步建设通信管线,其建设费用标准,按表列指导价格水平协商确定(见附表),相关合同作为审定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成本资料,凡按规定实施了通信管线建设的工程项目,市电信局在安装电话时(包括移机)应给予优惠,继续实行赠送装机工料优惠券,以避免重复收费,减轻用户负担。
通信管线建设费用已列入建房成本的,在房屋销售中不得以任何名义另行收取通信管线建设费。
附:经济适用住房通信管线建设指导价格
二000年八月十五日
附:
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信管线建设指导价格
单位:元/户
工程名称
| 标 准
|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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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管电话线至每户门口
| 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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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管电话线至每户门口
| 220
| 话机插座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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