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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物价局关于自来水“抄表收费到户”水表安装工程价格的函复

武汉市物价局关于自来水“抄表收费到户”水表安装工程价格的函复
(武价函[2000]49号)


武汉三镇基建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并市自来水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报“抄收到户”水表安装工程价格的报告》(武基[2000]4号)文件收悉。按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规定和武汉市物价局“武价商字[1999]101号 ”文件对自来水价格调整后的要求,经研究并审核成本和有关对费用,现将装表价格和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为了尽量减少群众负担,这次“抄收到户”装表工程本着“经营企业承担一部分,用户出一部分”的原则,即:企业承担全部的安装费用,用户只出部分原辅材料费,拆旧表、装新表;新建住宅申报安装水表仍按现有规定执行。
  二、这次“抄收到户”工程,针对用户不同消费需求,分别提供普通水表;户内干式磁传表;IC卡水表,由用户自行选择。具体价格为:换装普通水表,每表收原辅材料费100元;换装户内干式磁传表,每表收原辅材料费150元;换装IC卡水表,每表收原辅材料费300元。
  三、为了确保这项工程的顺利实施,自来水公司要组成专门班子,形成申报、勘测、安装、验收一条龙服务体系,并要相应建立微机管理系统,以及售卡、收费等服务网络,进一户强化职工专来技术和职业道德教育培训,发扬良好的行业风尚,切实做到上门服务,抄收到户,力争用5年时间完成这一工程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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