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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物价局关于新增扫墓专线运营票价的复函

武汉市物价局关于新增扫墓专线运营票价的复函
(武价函[2001]77号)


市公用局:

  你局《关于商审新增扫墓专线运营票价的函》(武公用政[2001]3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新增设的扫墓专线票价为:石门峰至九峰寿安林苑2元/人次、解放公园至龙泉山公墓6元/人次,古琴台至玉笋山(经318国道)6元/人次。其他事项按武价经费[2001]35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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