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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物价局关于将宾馆饭店用水价格由五类改为四类的通知

武汉市物价局关于将宾馆饭店用水价格由五类改为四类的通知
(武价商[2001]101号)


武汉市三镇基建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通知》(国发[2001]9号)有关规定,为了加大对旅游业的支持力度,加快我市旅游业的发展,经研究,决定将我市星级以上(含星级)宾馆、饭店用水由实行特种行业用水(第五类)水价,改为实行经营服务用水(第四类)水价。新价从十月一日的抄表见量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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