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武汉市物价局关于宣布废止失效相关价格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09年9月25日,实施日期:2009年9月25日)废止武汉市物价局关于市保安押运护卫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武价函[2001]150号)
市保安押运护卫有限公司:
你公司“武汉市保安押运护卫有限公司核定正式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武押[2001]8号)收悉。经研究,现对你公司押运护卫服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保安押运护卫服务收费标准见附表
二、守库员、临时押运业务等由你公司与客户协商议定收费标准,并报我局备案。
三、保安押运护卫服务收费应坚持双方自愿的原则,以合同的形式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不得强制服务、强行收费。
四、收费标准调整后,你公司应到我局办理《湖北省经营及服务价格收费监审证》的变更手续,做到亮证收费,明码标价。
五、正式收费标准自2002年元月1日起执行。
此复
二00一年十二月十八日
附:
武汉市押运护卫服务指导价格标准
单位:万元
服务项目
| 单位
| 服务时间
| 收费标准
|
押运车(含司机、押运员5人)
| 台
| 一年
| 28.00
|
一月
| 2.40
|
押运点
| 点
| 一年
| 4.50
|
一月
| 0.39
|
备注:可根据市场供求及服务内容,在指导价格的基础上下浮动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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