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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物价局关于黄鹤楼公园导游讲解费和园外公厕收费标准的批复[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武汉市物价局关于宣布废止失效相关价格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09年9月25日,实施日期:2009年9月25日)废止

武汉市物价局关于黄鹤楼公园导游讲解费和园外公厕收费标准的批复
(武价函[2002]17号)


武汉市园林局:

  你园“关于黄鹤楼公园实行导游有偿服务定价的函”(武园公字[2002]10号)和“关于黄鹤楼公园公厕实行收费管理的函”(武园公字20022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在游客自愿的前提下,对游客提供导游有偿服务,收取导游讲解费,其收费标准为5人以下(含5人)50元;5人

  以上,每增加1人加收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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