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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物价局关于武汉华益路桥管理有限公司车辆通行费月票管理有关问题的复函

武汉市物价局关于武汉华益路桥管理有限公司车辆通行费月票管理有关问题的复函
(武价函[2003]87号)


武汉华益路桥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车辆通行费月票管理实施方案的请示》(武华办字[2003]第5号)和《关于月票管理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回根据湖北省物价局、交通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收费经营公路车辆通行费月票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价费[2003]94号)精神,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公路收费标准属政府定价范围,你公司所经营的收费公路月票标准应按《湖北省收费经营公路车辆通行费月票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二、同意你公司提出的如下车型的车辆通行费月票收费标准,即19座以下中巴:15元×2次×25天=750元;19座以上中巴:25元×2次×25天=1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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