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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关于武汉市第一中学分校等二十一所民办中小学收费标准的批复

武汉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关于武汉市第一中学分校等二十一所民办中小学收费标准的批复
(武价函[2003]70号)


江汉区物价局、教育局,江岸区物价局、教育局:

  你们《关于武汉市第一中学分校收费标准的请示》(江价[2003]1号)、《关于武汉市楚天中学等学校收费标准的请示》(岸教计[2003]11号)等收悉。依据《价格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国家计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通知》(计价格[2002]92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并研究,现就武汉市第一中学分校、武汉市楚天中学等21所民办中小学2003年度收费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申报的各学校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见附表)。

  二、书抄费等代收费用,在每学期期初预收,期末结算,多退少补。

  三、学校开设与教学有关的其他服务项目,应坚持学生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得强制执行、强制收费。

  四、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必须在各校显著位置予以公示,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五、这次批准的收费标准,自2003年秋季开学起试行。2002年度以前的入校学生执行原收费标准。

二OO三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表:
  武汉市第一中学分校等二十一所民办中小学收费标准

  单位:元/学期·生

学 校

学费

住宿费

备注

高中

初中

小学

高中

初中

小学

武汉市第一中学

分校

5000

 

 

500

 

 

 

武汉睿升学校

7000

7000

5300

1000

1000

1000

七七制班3800元

武汉市楚天中学

 

3000

 

 

 

 

 

武汉市江岸区世纪中学

 

800

 

 

 

 

 

武汉市江岸区新星中学

 

600

300

 

 

 

 

武汉市江岸区新胜中学

 

600

300

 

 

 

 

武汉市江岸明智中学

 

750

 

 

 

 

 

武汉市江岸育英

学校

 

750

500

 

 

 

 

武汉市江岸区兰志学校

 

600

300

 

 

 

 

武汉市江岸区阳光学校

 

600

300

 

 

 

 

武汉市江岸区长湖地学校

 

600

300

 

 

 

 

武汉市江岸昌盛

学校

 

600

300

 

 

 

 

武汉市江岸博才

学校

 

600

300

 

 

 

 

武汉市江岸曙光

学校

 

600

300

 

 

 

 

武汉市江岸区星辰小学

 

 

300

 

 

 

 

武汉市江岸区竹叶山小学

 

 

300

 

 

 

 

武汉市江岸区希望小学

 

 

300

 

 

 

 

武汉市江岸区德才小学

 

 

300

 

 

 

 

武汉市江岸区兰田小学

 

 

300

 

 

 

 

武汉市江岸育苗小学

 

 

350

 

 

 

 

武汉市江汉区志远学校

 

3000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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