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武汉市物价局关于客运出租汽车基价公里内分段价格的复函
武汉市物价局关于客运出租汽车基价公里内分段价格的复函
(武价函[2003]45号)
市交委:
你委《关于我市客运出租汽车起步价内实行优惠价格的函》(武交函[2003]10号)收悉。为了满足市民出行短距离乘坐出租汽车的需求,增加短途客源,保护出租车司机的合法利益,经研究,同意你委关于客运出租汽车基价公里内实行分段计价的意见。现将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
基价公里内分段价格为:1公里内价格3元;1公里以上,2公里内价格5元;2公里以上,3公里内价格8元;3公里以上仍按现行价格不变。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