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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物价局关于客运出租汽车基价公里内分段价格的复函

武汉市物价局关于客运出租汽车基价公里内分段价格的复函
(武价函[2003]45号)


市交委:
  你委《关于我市客运出租汽车起步价内实行优惠价格的函》(武交函[2003]10号)收悉。为了满足市民出行短距离乘坐出租汽车的需求,增加短途客源,保护出租车司机的合法利益,经研究,同意你委关于客运出租汽车基价公里内实行分段计价的意见。现将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基价公里内分段价格为:1公里内价格3元;1公里以上,2公里内价格5元;2公里以上,3公里内价格8元;3公里以上仍按现行价格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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