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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关于武汉市篮球技术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武汉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关于武汉市篮球技术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武价函[2004]21号)
江汉区物价局、教育局:
你区《关于核准武汉市篮球技术学校收费标准的请示》(江价[2004]2号)收悉,根据《
民办教育促进法
》第
37条
规定,经审核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该校收学杂费(含训练费)每生每学年8000元。
二、
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000元。
三、
此项收费标准从2004年9月起按“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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