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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关于武汉市篮球技术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武汉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关于武汉市篮球技术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武价函[2004]21号)


江汉区物价局、教育局:

  你区《关于核准武汉市篮球技术学校收费标准的请示》(江价[2004]2号)收悉,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37条规定,经审核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校收学杂费(含训练费)每生每学年8000元。

  二、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000元。

  三、此项收费标准从2004年9月起按“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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