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武汉市物价局关于武昌区宏文小学收费的批复
武汉市物价局关于武昌区宏文小学收费的批复
(武价函[2004]41号)
武昌区物价局:
你区《关于核准武昌区宏文小学收费标准的请示》(武昌价字〔2004〕18号)收悉。根据《
民办教育促进法
》第
37条
和《
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第
35条
的规定,经审核研究,现就武昌区宏文小学收费项目和标准现批复如下:
一、
该校学杂费每生每学期1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学期300元。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