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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物价局关于武昌区宏文小学收费的批复

武汉市物价局关于武昌区宏文小学收费的批复
(武价函[2004]41号)


武昌区物价局:

  你区《关于核准武昌区宏文小学收费标准的请示》(武昌价字〔2004〕18号)收悉。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37条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35条的规定,经审核研究,现就武昌区宏文小学收费项目和标准现批复如下:

  一、该校学杂费每生每学期1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学期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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