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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物价局关于武汉市古田寄宿初级中学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批复
武汉市物价局关于武汉市古田寄宿初级中学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批复
(武价函[2004]61号)
桥口区物价局、桥口区教育局:
你区《关于武汉市古田寄宿初级中学收费标准的请示》(桥价[2004]7号)收悉。根据《
民办教育促进法
》第
37条
和《民办教育促进实施条例》第35条的规定,经审核研究,现就有关武汉市古田寄宿初级中学收费项目和标准批复如下:
一、
学费标准:每生每学期1500元。
二、
住宿费:每生每学期150元。
三、
书抄费按九年制义务教育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第 [1] 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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