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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物价局关于武钢实验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批复
武汉市物价局关于武钢实验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批复
(武价函[2005]4号)
青山区物价局、青山区教育局:
你区《关于武钢实验学校收费标准的申请报告》(青价〔2004〕17号)收悉。根据《
民办教育促进法
》第
37条
和《
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第
35条
的规定,经审核研究,现就有关武钢实验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批复如下:
一、
学费:初中每生每学期4000元,小学每生每学期3000元。
二、
住宿费:每生每学期500元。
三、
书抄费按九年制义务教育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第 [1] 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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