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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物价局、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关于印发征用土地中青、鱼苗及地上附着物和其他有关设施补偿标准的通知


  二、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

  1、粪窖

类型

单位

补偿标准

说明

砖窖

元/M3

40

废窖按同类型、同规格补偿标准的70%进行补偿。



  2、坟墓:

类型

单位

补偿标准

说明

土葬

元/个

500

该标准为提供迁葬坟墓补偿标准,补偿范围含骨灰墓、1990年以前土葬的坟墓、符合少数民族政策土葬的坟墓。

无主坟墓由用地单位代迁或就地深埋, 费用由用地单位支付。

 

骨灰缸(盒)

元/个

400

其它安葬

元/个

200

不属于上述补偿范围的坟墓。



  3、猪圈、牛棚、厕所

类别

单位

全部砖墙

部分砖墙或半头砖墙壁

简易

说明

有顶棚

元/M2

50

30

15

使用年限在10年以内的按此标准补偿;使用年限在10年以上的按此标准的50%补偿。

无顶棚-

元/M2

30

20

10

檐高2.2M以上的

按结构、成色补偿



  4、水井

类 别

单位

补偿标准

说明

有水水井、有水泥台面

元/个

840

有抽水泵的另增加150元。

无水水井

元/个

140-

 



  5、大棚、菜(鱼)棚:

类别

单位

补偿标准

说明

大棚

元/M2

10

钢架

大棚

元/M2

5

木、竹架

护菜(鱼)棚

元/M2

140

砖混(有围护墙)

护菜(鱼)棚

元/M2

100

砖木(有围护墙)

简易护菜(鱼)棚

元/M2

24

 

菜架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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