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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物价局关于武汉市汉阳区钟家村寄宿学校外教实验班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批复

武汉市物价局关于武汉市汉阳区钟家村寄宿学校外教实验班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批复
(武价函[2005]47号)


汉阳区物价局:

  你局《关于申报钟家村寄宿学校外教实验班收费标准的报告》(阳价〔2005〕8号)收悉。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37条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35条的规定,经审核、研究,现就武汉市钟家村寄宿学校外教实验班收费项目和标准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校外教实验班每生每学期加收学费400元。

  二、其他收费项目和标准仍按武价函[2004]38号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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