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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物价局关于武汉中太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批复

武汉市物价局关于武汉中太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批复
(武价函[2005]39号)


武汉中太学校:

  你校《关于调整学费标准的报告》(中太校字〔2005〕08号)收悉。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37条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35条的规定,经审核、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学费:小学每生每学期250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2800元,高中每生每学期3300元。

  二、住宿费:小学、初中、高中每生每学期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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