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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物价局关于武汉中太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批复
武汉市物价局关于武汉中太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批复
(武价函[2005]39号)
武汉中太学校:
你校《关于调整学费标准的报告》(中太校字〔2005〕08号)收悉。根据《
民办教育促进法
》第
37条
和《
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第
35条
的规定,经审核、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学费:小学每生每学期250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2800元,高中每生每学期3300元。
二、
住宿费:小学、初中、高中每生每学期600元。
第 [1] 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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