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物价局关于汉阳一中等三所学校学生公寓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批复
(武价函[2005]33号)
蔡甸区物价局、蔡甸区教育局:
你们《关于普通高中学生公寓住宿收费标准的请示》(蔡价非〔2005〕8号)收悉,经审核并研究,现就汉阳一中等三所学校学生公寓收费标准批准如下:
一、汉阳一中学生公寓4人间每人每学期300元;
汉阳二中、汉阳三中学生公寓6人间 每人每学期200元。
二、学生公寓房间配置:每间面积不少于30㎡,内有床铺、衣物柜、电脑桌椅、空调(汉阳一中还需配淋浴室)、卫生间。
三、学生住宿应本着自愿的原则。学校应在醒目位置公示住宿收费项目和标准,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监督、物价部门的审验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