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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统一食品经销台账格式的通知
说明:商品没有标注条形码的,“商品条码栏”可不填。
(封面)
索 证 索 票 粘贴 簿
企业(个体工商户):
法人代表(负责人):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印
已索取查验的凭证货票
序号
目录
份数
凭证粘贴处
1
进货凭证
2
营业执照
3
检验(检疫)报告
4
产品合格证
5
其它凭证
6
7
说明:1、所索取的票证资料统一粘贴,存档备查。
2、商标注册证书、商品获奖证书、评优证书、质量认证书等可记入“其它证件”栏。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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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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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页 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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