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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统一食品经销台账格式的通知

  说明:商品没有标注条形码的,“商品条码栏”可不填。

  (封面)

  索 证 索 票 粘贴 簿

  企业(个体工商户):
  法人代表(负责人):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印

  已索取查验的凭证货票

序号

目录

份数

凭证粘贴处

1

进货凭证

 

 

2

营业执照

 

3

检验(检疫)报告

 

4

产品合格证

 

5

其它凭证

 

6

 

 

7

 

 


  说明:1、所索取的票证资料统一粘贴,存档备查。
  2、商标注册证书、商品获奖证书、评优证书、质量认证书等可记入“其它证件”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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