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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通知

  (一)拓宽消费者诉求表达渠道,实现“投诉有门”。要通过搭建多种形式的沟通平台,拓宽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更加积极主动地正视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具体措施包括增开电话专线、增设受理坐席,建设网上消费者投诉服务平台,开通短信投诉举报服务平台等等。各设区市工商局要根据消费者投诉和执法监管工作的实际需要,增设12315电话专线与受理坐席数量,将现有的电话专线从30条增加到60条,其中福州市、厦门市、泉州市各设置10条专线,漳州市设置6条专线,莆田市设置4条专线,三明市、南平市、龙岩市、宁德市各设置5条专线,努力为广大消费者投诉创造有利条件,争取最大限度地收集市场消费信息。上述线路、坐席、人员各设区市工商局必须在2007年3.15之前全部配置到位。

  (二)建设覆盖城乡的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实现“维权有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国家工商总局的有关意见精神,加强基层12315消费维权工作,大力推进12315消费维权进农村、进社区、进商场,就近受理消费投诉、调解消费纠纷,提供消费咨询服务。努力建设“中心、台、站、点”四级遍布城乡、纵深广域的消费维权网络,切实有效地解决农村、社区消费者投诉难、维权难等问题,将大量的消费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促进基层稳定和谐。2007年内,12315消费维权网络要延伸到各乡镇、街道,人口较多的行政村、社区,大中型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旅游景点,繁华商业街区以及商品服务消费较为集中的经营网点等。

  (三)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实现“服务有效”。按照完善体制机制,理顺工作关系,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能的要求,建设以信息化手段为技术支撑,具有“相对集中受理、分工协作办理、应急指挥调度、信息汇总分析、进行消费提示”五种功能相结合的12315维权服务平台,及时受理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查办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案件,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实施动态监控,对重大消费安全事件进行应急处置和指挥调度,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市场秩序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对消费者进行引导和提示,进一步提高执法服务工作效能。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设区市工商局在12315申诉举报服务平台的基础上,建立以食品和消费安全、查办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和对消费安全突发问题的应急处置为重点,利用现代网络技术、计算机技术和多媒体技术等手段,实现对市场信息的收集、分析、预警,在处置市场突发事件、市场专项整治中对工商执法资源进行实时调度指挥,适时向社会发布市场监管信息的12315应急指挥调度信息平台,以提高对市场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加强对市场秩序的控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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