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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一)完善相对集中受理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机制
  截至2005年底,各设区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已基本建立起相对集中受理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机制,对消费者通过12315电话进行的咨询、申诉举报,由设区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集中受理。下一步,各地要简化受理环节、完善受理工作流程,提高受理服务质量,进一步做好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集中受理工作。
  1、扩大受理范围。要认真贯彻落实总局《意见》以及省局《规程》的要求,对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能管辖范围内的消费者申诉、举报及咨询,应当依法受理;对超出职能管辖范围的消费者申诉、举报,也可一并受理后通过同级消委会移送给有权管辖部门,最大限度地收集市场运行信息,更好地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服务。有条件的设区市,可在《规程》确定的受理范围基础上,按照总局《意见》的要求,将对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也纳入12315指挥中心受理范围,受理登记后转由纪检监察机构办理。
  2、提高接诉服务水平。12315接诉员肩负着准确、及时受理、分流消费者投诉举报,正确解答消费者咨询,当场调解简单消费纠纷的重要职责与任务,在提升12315维权服务效能工作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各地要努力提高12315接诉员的服务水平。由省局组织编写的《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12315接诉员培训教程》(以下简称《教程》)将于近期印发各地,《教程》立足工商行政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求,对12315接诉员岗位技能要求作了较为全面的讲解,各地要组织广大12315工作人员特别是12315接诉员对《教程》进行系统学习培训,今后,省局将以《教程》为依据,组织对各地从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
  3、实行信息分类管理。对受理的消费者申诉举报,要按问题的性质、种类、轻重和急缓程度划分类别,分为一般、紧急、特别紧急三类信息,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及时、快速处置。(1)特别紧急信息:特别重大和比较重大、紧急市场秩序突发事件的举报信息;消费者(20人以上,含20人)群访群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消费纠纷信息;发生重大侵害消费者权益事件需要及时进行处置的信息。(2)紧急信息:与市场专项整治、专项执法行动有关的重大举报信息;消费者(10人以上,含10人)群体申诉的消费纠纷信息;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应在限定的时间内进行处理的信息。(3)一般信息:通过市场巡查和调解等手段即可解决的信息。
  4、健全分流系统。健全省局、设区市局、县(区、市)局12315机构、基层工商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站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纵向贯通、横向相连的信息网络系统,发挥现代通讯方式的作用,保证分流渠道通畅,确保每一条消费者申诉举报信息都能快速、准确地分流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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