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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落实省委省政府2007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工作的意见

  八、认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高12315服务站、点解决消费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各级工商局要定期组织对12315服务站、点工作人员进行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和解决消费纠纷技能的业务学习与培训,提高12315服务站、点工作人员解决消费纠纷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消费纠纷不出社区、不出市场即可得到有效解决。业务培训要分级实施,省工商局负责制定业务培训大纲,培训市、县、区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骨干人员,设区市工商局负责培训12315服务站、点负责人及部分骨干,县(区、市)工商局负责12315服务站、点工作人员的培训。要确保每个12315服务站、点工作人员每年至少要参加一次业务培训。培训方式可采取集中授课、巡回辅导、专题讲座、经验交流、案例分析、以会代训等多种方式进行,目的是提高培训质量,保证培训效果。

  九、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12315消费维权工作的意见》(闽政办〔2007〕30号)的要求,建立“政府领导,工商牵头,部门协作,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全社会支持”的12315维权工作机制。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与当地有关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各司其职,协调运作,建立健全联席会议、信息通报、维权协作和联合行动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形成工作合力。对项目实施各阶段的工作,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特别是乡镇、街道和社区、建制村的12315消费维权网络建设,要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按照省委省政府下达的工作目标要求,积极协调落实,并顺利实施。

  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在开展为民办实事工作中,各级工商局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采取发放宣传品、悬挂宣传标语、制作公益广告、演出文艺节目等各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一是要大力宣传省委省政府开展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重大意义,宣传12315消费维权网络建设的重要作用,为项目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要广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消费维权典型案例以及消费维权知识,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三是要总结推广12315消费维权优质服务站、点及其先进事迹,引导消费者通过12315消费维权网络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更好地发挥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点的作用。同时要注意加强信息交流沟通,加强工作督查,上下一致,同心协力地完成好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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