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督查,狠抓落实,确保按时优质完成办实事项目工作任务。建设覆盖全省的12315消费维权网络工作任务重、质量要求高、完成时限紧。各设区市工商局必须加大指导、监督、检查工作力度,认真抓好项目实施计划的落实,充分运用数据统计、实地察看、听取汇报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每个月对办实事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跟踪,并把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年终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对在检查和考评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纠正或认真研究解决,要确保提前保质保量完成任务。检查考评的重点包括:消费维权服务站点的基本建设状况如何,超越“四个一”(即“一人兼职”、“一块牌子”、“一部电话”、“一本台帐”)最低要求的比率是多少,是否实现“投诉有门”;工作人员是否经过培训,熟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福建省实施<消法>办法》、《产品质量法》等主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掌握处理投诉举报技巧和方法的程度如何,在职在岗,热心为消费者服务,是否实现“维权有人”;站点能否认真处理每一件消费投诉,诚心诚意为消费者诉求提供咨询、解答、调解服务,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是否基本上实现“服务有效”;站点能否认真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宣传,积极引导广大消费者通过12315消费维权网络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等等。省工商局将定期通报各地落实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对各地实施为民办实事项目工作情况进行阶段督查,并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
四、健全12315消费维权工作机构,提高消费维权工作水平。要健全12315工作机构。各市、县、区工商局12315机构必须全部按编制要求单独设立,不得与其它机构合署办公,也不得由其他机构工作人员兼职负责12315工作;要抓紧按照编制配齐、配强12315机构工作人员,并按照12315机构岗位设置要求,做到定编、定岗、定人。要进一步拓宽畅通受理渠道,增设12315电话专线与受理坐席数量(将现有12315电话专线从25条增至58条),及时处理消费者来信、来访、来电以及网络、短信等各种方式的投诉举报,并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为消费者提供方便快捷优质服务。各设区市工商局对不属于工商职能范围内的消费者投诉,也应当先行受理,及时转请相关部门调查处理。要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大力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理顺工作关系,规范工作程序,加强信息技术保障,提升12315消费维权平台以及运行服务质量,及时受理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查办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案件,提高执法效能。要建立健全消费维权长效机制。在扩大12315消费维权网络覆盖面的同时,着力加大对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维权工作力度,积极引导和监督经营者以及行业组织建立健全商品质量、经营行为规范、消费纠纷和解、调解等一系列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范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