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化肥价格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
(武价商[2008]70号)
各区物价局:
现将《省物价局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化肥价格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鄂价工农[2008]86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就化肥价格管理的政策规定重申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武汉福源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尿素,其基准出厂价格每吨1500元,生产企业可在15%的幅度内向上浮动(上限为每吨1725元),下浮不限。
二、继续严格控制化肥批发和零售环节的进销差率和批零差率。我市化肥市场流通环节综合经营差率控制在7%以内(包括银行贷款利息、管理费、仓储费等流通环节发生的间接费用,不包括直接运杂费),其中批发环节进销差率不超过3%,零售环节批零差率不超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