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加强校车安全管理。根据《关于开展校车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交警、交通、教育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加强对校车的安全管理。
(三)教育部门。
1、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动员家长和学生使用乘坐公交车、校车、统一接送车等方式上放学,减少交通压力。同时,学校要让学生充当宣传员,向家长讲授交通安全知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有序排队接送学生。
2、实行错时上学、放学制。为解决上学、放学高峰期接送车辆高度集中的问题,教育部门可统筹安排各学校合理调整上学、放学时间,实行错时上学、放学制度,以缓解集中上学、放学造成的交通压力。
3、规范校车日常管理。要落实责任制,签订责任书,完善各项日常管理制度,不使用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资格的车辆作为校车,加强对校车驾驶员的教育,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安全行车。同时,要根据学校学生的具体情况,安排足够的校车数量,合理设置校车行驶线路,为学生上学、放学提供便捷的服务,减少家长使用私家车接送学生的数量。
4、分散学校交通压力。在地理和交通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使用校车将学生统一送到指定地点,家长再到该地点接送学生,分散学校高度集中的交通压力。接送点的选择由教育部门与规划、交警等部门共同商定。
5、完善配套导向设施。学校要根据本校的地理环境,按年级、班级合理设置家长接送学生区域,确保家长能快速、准确接到自己的小孩,提高接送效率。要设计合理的行车线路,设置醒目的导向指示牌,印制《接送学生指引》向学生家长发放,内容包括接送学生的时间、地点、行走路线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主动赢得广大家长对学校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自觉有序到指定区域接送学生。
6、组织师生协助管理。学校要与辖区交警大队加强沟通,在上学、放学的高峰时段,安排教师和学生作为交通协管员,协助交警指挥、疏导交通,教育和纠正学生的交通违法行为,共同维护学校周边的交通秩序。
7、实行巡查考评制度。交警部门对学生和家长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的查处的情况要向学校抄报,由学校根据抄报情况,加强教育管理。学校建立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学生的交通违法行为,并做好登记,与学生的德育考核和评优结合起来。
(四)交通部门。
1、增加途经学校周边道路公交班次。交通部门要根据各学校的具体情况,进一步优化学校周边路段的公交线网,在上学、放学高峰期增加途经学校周边路段公交线路的班次密度。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