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经济贸易委员会、无锡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做好2009年清洁生产工作的意见
(锡经贸环资〔2009〕8号)
各市(县)、区经贸(发)局、环保局:
2009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推动节能减排目标完成的关键之年,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坚持环保优先促进科学发展的意见〉和省政府〈关于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国家和省、市政府太湖水治理工作要求,2009年结合市工业园区环境整治、重点行业整治和“三高两低”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在全市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和纺织染整、化学、造纸、钢铁、电镀、食品酿造等重点行业深入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为确保清洁生产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现将2009年清洁生产工作布署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和《无锡市清洁生产审核管理办法》,重点围绕重点行业整治和“三高两低”企业专项整治行动,结合产业结构、工业布局调整和技术改造,大力推广《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第一、二、三批)公布的142项清洁生产技术,按照《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一、二、三批)加快淘汰落后设备、工艺和产品,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为落实节能减排目标、改善环境质量、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和时间安排
1、工作目标
2009年全市(含二市七区)安排210家以上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同时做好鼓励企业自愿实施清洁生产工作(具体计划见附件)。
各市(县)、区应结合市(县)、区长环保目标任务书确定的目标,重点抓好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内企业和“三高两低”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
2、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