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监局: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在汛期特别要加强对水电站、矿山、尾矿坝及其他重要工程设施安全度汛工作的监督检查。
市供销社:负责救灾物资、民用爆破器材的供应。
东莞海事局:负责组织应急抢险救灾船舶参加防洪抢险,及时有效组织水上救助工作,避免或减少辖区水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做好紧急时期水上交通管制工作,维护水上交通秩序,防止船舶污染水域,做好船舶防台风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天气监测和预报、警报工作;从气象角度对影响风情的天气形势作出监测、分析和预测;汛期及时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作出滚动预报,并向市委、市政府、市三防指挥部、各有关成员单位及水利部门有关人员提供气象信息,为防灾抗灾救灾提供服务;组织对重大气象灾害的调查、评估、鉴定工作;完善台风、暴雨的预警信号发布系统,做到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快捷,发布渠道广泛;通过通信平台及时向市三防指挥部及有关成员单位、各三防指挥所、市属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发布预警信息。
中国电信东莞分公司:负责组织通信运营单位集合技术维修队伍,对关键线路和设施进行认真检查,确保三防总指挥部等重要部门的通信以及三防信息网络通信畅通。根据防汛形势,架设临时通信线路或开通无线通信网以及对灾区通信设施进行修复。根据防汛形势,架设临时通信线路或开通无线通信网以及灾区通信设施修复。
东莞供电局:负责检测、维修或抢修所辖地区配电设备及电力调度工作,尽快提供防洪抢险、救灾及排涝设施所需电源。
石龙水文站:负责水雨情的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台风期间及时跟踪分析最新水雨情,并向市三防指挥部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水雨情信息,为防灾减灾提供技术支持,做好调查、分析及评估工作。
专家组:参加防台风会商工作,对各级预警的启动和各级应急响应的启动提供参考意见;参加应急响应和处置活动;分析处置方案的可行性,提出意见和建议;应急响应时,研究分析台风影响的范围、发展趋势,提供技术咨询和科学依据,提出解决方案和建议;应急结束后,参与事故调查分析和评估工作,对事故处理提出咨询意见。
其它单位:做好本职能范围内的工作,以及市防总临时安排的工作。
3.1.3 市三防办
市三防办防台风工作主要职责为:及时掌握热带气旋信息,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会商,分析评估热带气旋态势,提出防台风和抗灾救灾的对策和措施;向有关镇街和部门传达市三防指挥部的防台风指令。
3.2 各镇街防台风机构
有防汛任务的镇街设立防汛防旱防风指挥所,在市三防指挥部和镇街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防台风工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所由镇街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其办事机构挂靠在镇街水利所或农办。
3.3 其他单位防台风组织机构
各行业相关单位成立相应的专门防台风抗灾组织,负责本单位的防台风抗灾工作;有防台风任务的重大水利水电工程、大中型企业根据需要成立防台风指挥部。
3.4 应急联动机制
市三防指挥部受市委、市政府和省防总的指挥调度,同时与省委有关单位、部队、武警等部门密切联系,保证防风指挥的统一、协调高效。
4 预测预警机制
4.1 预警级别(信号)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