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局:负责指导水利防灾减灾建设规划和建设工作;负责防汛设施、重点工程除险加固计划和建设的协调安排;做好救灾粮储备、调拨和供应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抢险人员的粮油供应。
市经贸局:负责协调邮政、通信、电力、商业、物资等部门的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负责抢险物资的供给调拨工作,协调安排抢险救灾物资、器材、石油等的储备、调用;负责保障抢险指挥车辆和抢险运输车辆的油品供应,保障防台风期间水利工程安全检查和建设、三防通信设施及供电设施维护用车的油品供应。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工作;负责指挥危险地区群众安全撤离或转移,联合有关抢险部门负责陆地的突击救援;负责保障三防指挥车和抢险车辆优先快速通过;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台风物资以及破坏防台风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因防台风抢险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
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台风灾害的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灾情,协助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市三防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负责组织、协调灾区救灾及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管理、分配市政府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组织开展救灾捐赠、储备救助物资等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市防台风救灾经费预算,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监测、预防地质灾害;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勘察、监测、防治等工作;编制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建立群测群防的监测体系,与市气象局联合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协助抢险救灾,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协调、指导和监督;组织、协调危险区域人员的转移、安置,协助抢险救灾工作。
市建设局:负责协助指导全市城市防台风规划制订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市政设施和民用设施的防台风安全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工程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参与灾后房屋建筑重建工程的规划、设计及施工等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饮用水源水质监测,随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负责灾后水源污染情况调查,做好有毒、有害危险废物及水污染源的管理与控制工作。
市交通局:协调组织做好公路、水运交通设施的防台风安全工作;负责公路、桥梁在建工程的防台风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责成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强行清除碍洪设施;配合水利部门做好通航河道的堤岸保护;负责组织抢修队伍,迅速修复毁损道路、桥梁,全力保障市内抢险救灾交通运输任务的顺利进行;组织调度抢险救灾车辆,制订、实施抢险救灾交通保障预案,做好运送抢险队伍、救灾物资和群众转移的运输工作;负责协调公路管理机构及时处理国道、省道、市道、乡道两旁的危险路树,避免造成事故。
市农业局: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农业受灾信息;指导农业防汛防旱防风减灾工作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指导灾区调整农业结构;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分配意见,负责农业救灾物资的储备、调剂和管理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灾区的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组织卫生部门和医疗卫生队伍赶赴防风抗洪一线,开展治病防病,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及时向市三防指挥部提供洪涝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做好灾区的疾病预防控制及卫生监督工作,及时检查、监测灾区饮用水源、食品,做好灾区环境消毒,迅速向灾区提供所需的医疗药物和器械。
市海洋与渔业局:做好台风、风暴潮等海洋、渔业灾害的防御工作,指导灾后生产自救。
市城管局:负责市政道路、桥梁、路灯和广告牌等市政设施的维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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