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中标销售企业网点备案工作。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成立领导机构,落实专门人员负责。商务部、财政部中标销售企业公告出台后,立即开展此项工作。
二、各市州地商务局要按照备案网点覆盖100%的县,90%以上乡镇的原则要求,统筹本地区备案网点结构和数量,保证每类补贴类家电下乡产品在每个县(市、区),每个乡镇都有网点。要大力鼓励中标销售企业到乡镇设立网点,加大覆盖面,贴近农民,增加销量。要督促和指导县级商务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备案条件和标准、备案程序对申报网点进行备案。
三、县级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开展备案工作。要对企业一视同仁,对符合条件和标准的网点及时备案。受理中标销售企业备案申请后,要严格按照备案条件和标准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备案,并进入家电下乡信息系统将符合条件和标准的网点予以确认,对不符合备案条件和标准的,要向企业说明情况,不予备案。在备案工作中不得放松标准,不得以备案为条件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备案完毕后要将已备案网点向社会公示,并报告上级商务主管部门,通报同级财政部门。
贵州省商务厅
二OO九年元月十二日
附件:
1.贵州省家电下乡中标销售企业销售服务网点备案申请书
2.家电下乡中标销售企业销售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表
附件1:
贵州省家电下乡中标销售企业销售
服务网点备案申请书
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销售服务网点全称)系 (中标销售企业全称)的下属 (与中标销售企业从属关系:直营、加盟、授权)网点。网点具备送货、安装调试、维修保养等服务能力,具备开具正规税务发票的条件,配备有计算机及联网设备和相关操作人员,符合备案条件和标准。现提出申请成为家电下乡销售指定店。请予审核备案。
附:
需要提交备案审核的相关材料
《家电下乡中标销售企业销售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表》;中标销售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备案网点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网点公章)、备案网点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网点公章)、备案网点与中标销售企业签订的合同(协议)原件壹份、备案网点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