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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无锡市委办公室、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2008年部门预算和政府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

中共无锡市委办公室、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2008年部门预算和政府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


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市各人民团体,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和政府专项资金预算编制改革,科学合理安排政府财力,规范财政和单位的理财行为,提高财政资金分配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加快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促进财政各项职能充分发挥的、高效规范的公共财政体制,现就 2008 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和政府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委“一当好、三争创”的要求,坚持科学发展观,准确把握稳健财政政策导向,体现《预算法》的规范和公共财政的方向,落实“6699”、环保优先“八大”行动、“四高联动”三个决定精神,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和政府专项资金预算编制方式,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办大事,实行有保有压,有促有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二、编制原则
  (一)统筹安排财力,严格总量控制。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安排财力,坚持预算内外财力“总量控制,收支平衡”,预算内财力按照上年预计实绩,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确定财政收入增长及财力,然后确定部门预算及专项资金预算总量;预算外,政府非税收入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区别不同性质,分部门进行安排: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事业单位按 2006 年实绩确定,严格“以收定支”;政府专项资金按市政府下达的 2007 年必成指标和期成指标的平均数安排。坚持预算内外财力“统筹安排,统筹使用”,充分体现集中财力办大事原则,在满足使用方向和范围的前提下,实行预算内外财力统一调度使用。对审计、财政监督检查查出的各类违规资金,继续纳入预算作为来源抵顶安排。
  (二)落实改革精神,体现决策意图。预算安排在保证法定支出增长要求和符合政策法规规定的前提下,遵循轻重缓急、确保重点的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改革精神,调整和完善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定额安排;简化基本支出,规范和归并项目支出,全面实行“支出控制式预算”改革。政府专项资金预算编制,按照“省管县”改革精神,统筹 2005 年基数,集中财力用于市对江阴、宜兴两县的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补助;按照“费随事转”改革的要求,对经审批同意下放的事权,经费除预留考核奖励部分外,统一由市财政划拨区财政;调整存量财力,安排新增财力,重点支持“6699”、环保优先“八大”行动和“四高联动”;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绩效预算、国库集中支付等改革,选择重点和有代表性的专项,不断扩大试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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