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无锡市委办公室、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级预算单位全面推进公务卡结算方式的通知
市级各预算单位,各代理银行:
为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方便预算单位用款,减少现金结算,提高支付透明度,加强预算执行监督管理,根据中央、省有关公务卡结算方式改革精神,经研究决定,从 2007年 10 月 1 日起,在市级预算单位全面推进公务卡结算方式改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市委“一当好、三争创”的目标要求,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准确把握稳健财政政策导向,体现公共财政发展方向,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规范财政财务管理,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控制预算单位现金流量和风险,提升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水平,形成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的运行机制,建立源头防范治理腐败的机制制度。
二、实施范围
推行公务卡的单位范围为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市级预算单位。
三、实施要求
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推行公务卡结算方式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各单位的财务部门要做好本单位推行公务卡结算方式的宣传解释工作,做到尽量减少现金支付方式。
各代理银行应采取扎实措施,确保公务卡推行工作落实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时间要求
2007年10月1日起,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预算单位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方式。
(二)工作安排
9月上旬,财政部门召开全面推进公务卡结算方式改革的动员大会,同时进行相关的业务及操作培训。
9月30日前,各预算单位与公务卡代理银行签订代理服务协议,并配合代理银行做好公务卡开卡的信息采集,完成单位卡、个人卡的开设和发放工作;代理银行应为市级预算单位提供优质服务,协助预算单位做好财务转账 POS 的安装调试和公务卡相关业务培训工作,确保从 2007年10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推进公务卡结算方式改革。
(三)相关文件
全面推进公务卡结算方式改革的其他要求和财务管理办法按照《无锡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关于在市级预算单位推进公务卡结算方式的通知》(锡财库[2007]9号)及《无锡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无锡市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结算财务管理暂行办法〉》(锡财库[2007]10号)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