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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建设勘察设计200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吉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建设勘察设计200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吉建设〔2009〕1号)


各市(州)建委(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根据全省建设工作会议部署,现将《全省建设勘察设计2009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进一步安排好今年的勘察设计管理工作。

  请将文件转发到县(市)。

  附件:全省建设勘察设计2009年工作要点

二○○九年二月五日

  附件:

全省建设勘察设计2009年工作要点

  2009年,全省勘察设计工作的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促进勘察设计行业科学技术进步、经济效益提高的总体目标,做好勘察设计市场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一、认真落实国家节能政策,严格执行建筑设计节能标准

  要继续认真落实和严格执行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设计节能管理工作的通知》(吉建设[2008]3号)文件。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执行65%标准。自2010年起,市(州)居住建筑都要按“三玻窗”进行设计,有条件的地区可提前实行。各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要提高对设计节能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巩固2008年已取得的设计节能成果的基础上,继续认真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确保设计节能工作落到实处,抓出实效。

  二、加强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范市场秩序和行为

  依据建设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等文件法规,会同各市(州)建设主管部门,完成全省设计单位资质换证工作。

  依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规定,完成对资质到期的施工图审查机构的重新认定换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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