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雪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鄂政发〔2008〕77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2008年1月中旬以来,我省遭受了历史罕见的大范围持续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导致大量民房倒塌损坏,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了重大损失。灾后恢复重建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切实加强领导,科学制定方案,强化检查督办;民政、财政、建设、监察、审计等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克难攻坚,团结奋战,全面完成了雪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任务,涌现出一大批灾后恢复重建的先进典型。为总结经验,发扬成绩,表彰先进,激励全省人民弘扬抗雪救灾精神,开拓进取,克难攻坚,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武汉市民政局等99个单位“全省雪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张超丽等100名同志“全省雪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地、各部门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抢抓机遇,克难奋进,情系民生,真抓实干,为把我省建设成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全省雪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武汉市民政局
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政府
武汉市东西湖区民政局
武汉市江夏区民政局
武汉市黄陂区民政局
武汉市新洲区民政局
黄石市民政局
阳新县人民政府
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政府
大冶市民政局
十堰市民政局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政府
竹溪县人民政府
房县人民政府
竹山县民政局
郧县民政局
郧西县民政局
丹江口市习家店镇人民政府
荆州市民政局
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政府
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政府
石首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