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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全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七)要继续实施“辽宁省县以下农村中小学一校一名师范类本科生计划”,各县要通过政府购买岗位、待编安置方式,各公开招聘不少于20名择业期内的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到县以下农村中小学任教。县以下农村中小学空出的编制,必须安排“辽宁省县以下农村中小学一校一名师范类本科生计划”的待编教师。

  (八)要继续建立和完善毕业生见习、培训制度。积极建设以帮扶困难家庭毕业生就业创业为重点的就业见习基地,以抓好我市现有的见习基地为基础,今年各县区要挑选至少2家经济实力强、发展前景好、吸纳毕业生多的企业作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为毕业生提高动手能力和就业能力提供实践场所。人事、劳动、经委、共青团等部门要积极开展各类免费就业创业培训和技能培训,劳动部门的普惠制教育要最大限度的惠及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四、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对未就业毕业生的指导和服务

  (九)要进一步完善毕业生就业“绿色通道”。各级人事、劳动部门要在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设立专门的毕业生服务窗口,积极主动为毕业生就业和创业提供服务。要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对回到本地的毕业生进行就业登记或失业登记,并为其提供岗位推荐、就业见习、技能培训等后续服务。

  (十)要进一步增强市场配置毕业生资源和促进就业的基础性作用。各级人才、劳动力市场要精心组织好为毕业生就业开展的各类招聘活动,为毕业生就业搭建有效的求职平台。要规范市场行为,切实维护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合法权益。要加强与外埠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和大型企业的联系,收集其人才需求信息,推荐因专业在本市无需求或人员过剩的毕业生到域外就业。同时,要根据我市接续产业发展需要,着力做好重点高校急需人才引进工作。

  五、加强就业信息化建设,实施大学生就业信息工程

  (十一)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就业信息化建设的经费投入,改善市、县(区)相关部门的基础网络环境,铺建大学生就业信息高速公路,把就业网络延伸到县区、辐射到村镇,开启基层就业有效空间。尚未完成就业信息网建设任务的县区,务必在2008年底前建成并开通本级就业信息网。要继续完善网络服务功能,全力构建就业、创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和工作平台,及时发布招聘信息和优惠政策,逐步实现远程视频面试、网上职业规划测评、就业状况动态监测和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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