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交流和宣传报道工作的意见
(石建办〔2007〕206号)
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反映全市建设局系统的主要工作和成功经验,大力宣传局系统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人民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典型和先进事迹,及时向各级领导和市民反馈建设信息以取得支持和理解,努力扩大局系统在全社会的影响,推动我市城市建设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城市建设信息交流和宣传报道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化认识,把加强信息宣传工作作为推进城市建设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
信息宣传是城市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发展城市建设方针政策的有效途径,是推进新时期城市建设发展的重要手段。近年来,尽管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利用政务信息、网站信息和新闻媒体等渠道,认真宣传我局的工作,为城市建设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但总的看,信息宣传工作与当前我局承担的工作任务还有较大差距,存在着思想认识不到位、信息服务能力不强、宣传渠道不宽、信息宣传质量不高、工作开展不平衡等问题。各处室、各单位务必保持清醒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城市建设信息宣传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信息宣传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加大力度,不断提高城市建设信息宣传工作水平。通过信息宣传,凝聚力量,努力营造领导重视、社会关注、舆论支持城建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理清思路,明确推进城市建设信息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我局中心工作,坚持服务社会、服务人民、服务决策、促进工作落实和正面宣传为主原则,努力加大信息宣传力度,不断提升信息宣传质量,全面及时地反映全市建设系统的工作成果与精神风貌,树立和展现局系统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为全面提高城市建设管理水平提供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
信息交流和宣传报道,要继续抓住“三重”、“两点”。“三重”即重点部门、重点工作、重点项目。“两点”及市委、市政府和广大市民关注、涉及广大市民切身利益的“热点”和“焦点”。对于我局来讲,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道路与交通项目建设、房地产开发与城中村改造、建筑市场管理、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建筑节能、城镇房屋拆迁、文明施工与扬尘治理、拖欠工程款与农民工工资等,都符合“三重”“两点”,凡与上述工作有关的单位和部门都属于重点部门。信息交流和宣传报道的主要内容包括:本单位、本部门在重点工作、重点项目以及解决“热点、焦点”问题上采取的措施;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的进展情况;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的重要工作的落实情况;在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建议;本单位、本部门发生的有重大意义和影响的事件;本单位、本部门在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本单位、本部门认为应当向上级反映的其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