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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卫生厅、省农业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转发卫生部、农业部、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大活禽经营市场监管力度切实做好人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卫生厅、省农业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转发卫生部、农业部、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大活禽经营市场监管力度切实做好人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陕卫应急发25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农业局、工商局,杨凌示范区卫生局、农业局、工商局,各相关单位:

  现将“卫生部农业部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大活禽经营市场监管力度切实做好人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卫应急发〔2009〕10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强疫情监测、报告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和《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有关要求,落实首诊医师负责制,认真做好预检分诊工作,加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筛查和报告,主动排查可疑病人。各医疗单位医务人员在接诊流感样病例和肺炎病例等呼吸道病人时,要认真询问患者所从事的职业、有无与病死家禽接触史、同类病例接触史等流行病学情况。发现动物疫情密切接触者出现流感样症状或患肺炎时,应及时请当地或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集标本进行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相关检测。全省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主动开展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和活禽市场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监测,高度注意聚集性病例发生等异常情况,并做好不明原因肺炎患者的流行病学调查、样本采样和相关检测工作;要注重监测的时效性,及时审核网络直报的内容,分析预测本地区的疫情流行趋势,为卫生行政部门的早期预警提供相关信息。

  二、做好处置疫情的准备工作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行之有效的防控工作责任制,周密部署当前的人禽流感防控工作,认真落实各项人禽流感防控措施,在人员、技术、物资等方面扎实做好应急准备。确保疫情发生后能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三、完善部门协调机制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当地农业和工商等部门的协作,省界地区同时要加强同相邻地区的协作,继续巩固、完善联防联控的合作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及时通报、核实疫情信息。一旦发生动物禽流感疫情,卫生部门要与农业部门同时进入疫区、同时报告疫情、同时处置疫情,共同配合对禽流感疫点进行彻底消毒处理,严防动物禽流感疫情传染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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