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行政推动。水务建设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影响因素多,扩大内需确定的灌区改造追加项目、饮水安全项目等实施时间紧、建设任务重,全市上下要进一步创新思路,强化措施,加大工程推进力度。各地要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领导作用,建立由政府领导挂帅的冬春水利建设领导协调机构,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强化责任落实,形成共建合力。要继续推行观摩评比、目标考核、重点督查等行之有效的办法,确保各项建设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二)深入宣传发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特别是重点项目集中、建设征迁任务重的县(区),更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宣传工作,将相关政策规定讲清楚、说透彻,让群众真正理解并主动支持项目建设,消除影响工程顺利推进的不利因素。
(三)落实配套资金。认真落实省、市有关水务工程建设配套资金的各项规定,加大资金投入,规范引导群众筹资筹劳,为工程建设提供资金保障。针对拉动内需水务项目前期工作需要,尽快足额落实前期工作经费,保证项目争取。
(四)严格建设管理。全面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等水务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切实规范建设程序。强化建设资金管理,落实专户存储、财政报账等规定,确保 “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进一步加大建设质量监控力度,建立项目法人负责、监理机构控制、施工单位保证、政府行政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机制。高度重视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落实安全事故预防措施,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五)强化工程管护。坚持建管并重,加强工程建后管护,明晰工程权属,落实管护责任。严格执行《
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江苏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和《宿迁市河道蓝线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于重要的水利工程和县级以上河道,要成立专门机构负责管理维护;对于乡级河道和村庄河塘等小型水利工程,要积极探索乡镇水务站和各种形式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因地制宜地确定管理人员、管理方式和工资报酬,签定合同,明确责、权、利,确保管护到位;对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运行管理,可采取公司化管理、市场化运作、保本微利经营,确保长期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