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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淮安市委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意见

  (七)强力推进村级创业点建设。围绕盘活壮大村级集体资产,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促进中老年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加快推进村级创业点建设,力争到2012年全市所有行政村集体收入超10万元、村均突破30万元,身体健康的中老年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率达50%以上。完善村级创业点扶持机制,全市每年着重抓好200个村级创业点建设,支持村集体投资兴建标准厂房、专业市场和农业生产设施,发展加工型、商贸型、服务型项目。鼓励村(居)干部加强标准厂房招租,引进企业产生的税收,乡镇留存部分可按一定比例奖励村(居)干部。积极盘活行政村合并、农村学校布局调整后的闲置资产,开发利用村庄土地复垦、河塘整治后集体土地和水面等资源性资产,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积极探索村级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八)强力推进脱贫攻坚工程实施。创新扶贫理念,完善帮扶机制,确保在2012年前基本消除农村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500元的绝对贫困现象,省列经济薄弱村逐步达到“八有”要求。统筹用好各项扶贫资金,农村新六件实事资金、有关涉农资金向经济薄弱村倾斜。市、县(区)财政每年各配套1000万元奖补资金,重点支持100个经济薄弱村每村新建一栋1000平方米标准厂房,增加村级集体经营性资产,稳定经济薄弱村集体经济收入。完善扶贫小额贷款政策,改进发放和管理办法,帮助支持经济薄弱村和贫困农户发展设施农业。全面落实免费扶贫培训政策,逐年增加高技术工种培训比例,实现每个有劳动力的贫困农户至少有1人转移就业。把城镇就业扶持政策向农村延伸,对农村零转移贫困家庭劳动力发给《再就业优惠证》,凭证享受城镇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深入开展“千名公仆帮贫致富”活动,实行不脱贫不脱钩。加大村企结对帮扶力度,为帮扶村加快发展创造条件。
  (九)强力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自主创业。建立和完善以就业登记、就业服务、技能培训、社会保险和政策扶持为主要内容的城乡平等就业制度,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全面落实农民自主创业各项政策,大力实施“凤还巢”工程,积极引导有能力的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免费提供创业培训和创业辅导咨询服务,力争每年培训创业者5000人以上。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发展专业对路、市场急需的培训项目,每年培训农村劳动力6万人,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培训率达100%。积极开展园区企业、职业培训机构对接活动,帮助农民就地转移就业,2012年实现农村劳动力应转尽转。鼓励和引导在城镇有稳定就业和住所或参加城镇社会保险以及自愿放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民,有序转为城镇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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