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医疗服务体系的主要问题
1、医疗资源分布不够合理,向城区和二、三级医疗机构集中
区县以上医疗机构的资产占全市医疗机构资产的90%以上,人力和床位资源占全市医疗机构的80%以上。医疗设备数量尤其是大型医疗设备的数量、千人口床位数、千人口医师数、千人口护士数等,在主城区分布均明显高于郊区和两县,尤以鼓楼区医疗资源最为密集。
2、医疗机构功能结构欠合理,部分专科医疗资源不足
总体上南京市医疗资源丰富,居民对医疗服务的可及性较高。但从医疗机构的类别和功能结构分析显示,南京地区的医疗资源分布和利用与居民健康需求还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人口明显老龄化,而全市仅有2家专门从事老年护理的医疗机构,虽然近年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相关服务得到加强,但临终关怀、老年护理等医疗服务不能适应老年人口快速增长的要求;来自安徽等周边地区的大量患儿涌入,加之综合性医院儿科的萎缩,市儿童医疗服务能力明显不足;2010年后又一次生育高峰的来临,必然带来妇产科、儿科服务需求上涨。
3、多元化办医的医疗服务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
南京市民营医疗机构已有二十余年的发展历史,初步形成了多元化办医格局的雏形。但具有一定规模、专科特色的民营医疗机构比重不足,低层次、低水平重复的医疗机构过多,还不具备真正能与公立医疗机构竞争的能力,不能满足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多元化办医格局还未真正形成。
4、政府投入不足,医疗机构主要靠市场获得补偿
近几年政府不断加大对卫生事业的投入,但经济社会发展相对于卫生事业的发展,政府投入还显不足,医疗机构主要靠市场获得补偿,医疗业务收入占医疗机构总收入的80%以上。
5、区域性医疗资源全行业管理体制尚未形成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区域性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要统筹规划,实行全行业管理。南京市作为省会城市,有省、部属医疗机构、市、区(县)属医疗机构、部队医疗机构等不同层次、不同部门管辖的医疗卫生机构,全行业管理的机制尚未建立,严重影响了对区域性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
四、规划原则
(一)公平原则
以提高居民健康水平为目标,最大限度地满足所有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需求。从南京地区医疗资源供需实际出发,面向全体居民,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优先保证和发展基本医疗,加强基层医疗服务工作,提升服务水平,强化急救医疗网络建设,建立结构合理的医疗服务体系,保证全体居民,尤其是广大农民公平地享有基本医疗服务,逐步缩小城市与农村、江南与江北的差距。
(二)效率原则
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医疗资源有限,这就要求政府在坚持公平性原则的前提下,通过市场的调节促进医疗资源的有效配置,最大限度地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
(三)效益原则
医疗机构设置要符合南京市卫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要求,要在优化全局资源配置的目标下,调整好局部资源配置,改善医疗资源的配置结构,提高基层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从而有效提高医疗预防保健网的整体效益,充分发挥医疗系统的整体功能。
(四)可及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