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负责市直属公园景区和所属机构党群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维护稳定等方面的工作。
(十一)根据有关法规规定,承担蠡湖惠山景区行政管理职能。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市园管中心、市蠡管委设6个内设机构,均相当于正科级建制。
(一)办公室(挂“信息化办公室”牌子)
组织、协调中心党政事务工作和重要会议;组织中心的综合工作检查;起草、校核综合性文稿;组织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负责机关信息、文印、文书档案、保密、信访、内外接待、办公自动化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管理、后勤保障服务和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有关优惠(免费)入园证件的核发工作;负责中心的计划生育工作。
(二)党群工作部(工会、团委与其合署办公)
指导所属单位党组织建设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以及领导干部考核、考察、选拔等工作,负责人才培养工作;负责宣传和统战工作;负责所属单位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委会、退管会工作;负责人武、双拥工作和党建工作。
(三)规划建设部
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基本建设管理规定;负责市直属公园景区的总体规划、基本建设和预决算审核;负责园林规划建设的技术协调工作;负责编制市直属公园景区建设项目计划;负责市重大生态环境工程项目及市直属公园景区重点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及工程建设管理;负责审查市直属公园景区建设项目和维修项目的设计方案和施工设计;负责基建项目的日常管理。
(四)综合发展部
研究、拟定和组织实施管理范围内的资源整合、重组等改革发展方案,指导所属单位改革工作;负责制订所属单位经济指标、管理目标方案并实施综合考核;负责重大经济活动可行性研究论证、监管和绩效评估;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市直属公园景区的园林旅游项目发展计划;负责组织所辖旅游资源、资产对外合作、开发经营和新增经济实体的可行性论证、创立和申办工作;负责市直属公园景区旅游及服务项目的综合研究和管理;指导和协调所属单位的经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和协调市直属公园景区旅游推广计划和重大旅游节庆活动;负责市直属公园景区价格管理工作;负责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市直属公园景区新增旅游服务性项目的论证工作和新增游乐、游览设施的前期审核;负责各类优惠(免费)入园政策的制订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