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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厅办公室关于内部审计人员岗位资格证年检验证有关事项的通知

浙江省交通厅办公室关于内部审计人员岗位资格证年检验证有关事项的通知
(浙交办〔2009〕51号)


各市交通局(委)、义乌市交通局,温州市、嘉兴市、舟山、台州市港航(务)局,厅管厅属各单位:
  关于我省《内部审计人员岗位资格证》的年检验证工作,中国内部审计协会交通分会已委托我厅办理。现将有关年检验证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验证对象
  我省交通系统持有中国内部审计协会交通分会和原中国交通审计学会核发的内部审计人员岗位资格证书的审计人员。
  对《交通行业内部审计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及后续教育实施细则》(中内协交字〔2005〕13号)第十三条规定的相关持证人员,不再办理年检手续。请各单位将此类持证人员的名单和证书编号上报我厅。
  二、年检验证资料
  年检验证需提交《内部审计人员岗位资格证》年检验证申请表(附件2)、《内部审计人员岗位资格证》(原件)、2007-2008年继续教育情况证明材料(复印件)。继续教育总学时须达到80学时,其中参加部与省组织的境内外培训、考察不少于40学时。
  继续教育学习方式及内容为:境内外培训、考察(提供结业证书),学历教育、专业进修(提供毕业、结业证书),授课、论文、著作(提供授课证明和论文、著作复印件),职称或执业资格考试(提供考试成绩单),专业会议(提供会议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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