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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对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优秀奖、优良奖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表彰的决定

吉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对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优秀奖、优良奖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表彰的决定
(吉府法函〔2008〕1号)


各市州、县(市、区)政府法制办公室,省政府委、办、厅、局:

  2007年,各级政府法制部门和部门法制机构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努力工作,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顾问作用,有力地推进了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为促进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为了鼓励先进,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建设,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决定对白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等45个单位和肇力等66名先进工作者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不断创造新的业绩。各级政府法制部门和部门法制机构要认真总结经验,强化自身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府法制工作水平,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促进和保障全省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地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全省政府法制工作综合评比优秀奖、优良奖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名单

  二OO八年一月二日

  附件:
  全省政府法制工作综合评比优秀奖、优良奖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名单

  一、全省政府法制工作综合评比优秀奖单位

  白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白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四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榆树市法制局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永吉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磐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舒兰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珲春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安图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图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梨树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双辽市法制局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集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洮南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通榆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前郭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扶余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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