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建设厅关于创建山东省节约型建设行业的意见
(鲁建发[2005]17号 二00五年七月二十日)
各市建委(建设局),各行业主管局:
为贯彻落实《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04]30号文件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通知》和全省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全省建设系统资源节约工作深入开展,省建设厅决定,自2005年起,用3年的时间,在全省建设系统开展以“节能、节地、节水、节约原材料”为重点的创建节约型建设行业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创建节约型建设行业的重要意义
能源、土地、水、原材料等自然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物质保障。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资源消耗多、能源短缺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危及国家安全的战略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节约资源高度重视。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
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通知》,号召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资源节约活动。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强调“要优先抓好节约能源资源”,温家宝总理在全国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要从国家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迅速行动起来,在全国范围内大张旗鼓、深入持久开展资源节约活动,加快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省政府召开了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工作会议,印发了
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通知,对全省开展资源节约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
建设领域是资源、能源消耗较大的领域,建造和使用建筑直接、间接消耗的能源占全社会总能耗的46.7%,用水占城市用水总量的47%,使用的钢材和水泥分别占到总使用量的30%和25%。近年来,全省建设系统在积极推动节能、节地、节水和节约原材料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建设领域资源浪费现象仍较为严重,如有些地方违反城乡规划,任意扩大建设用地规模;有些地方供水管网漏损严重,污水再生利用率低;全省以实心粘土砖和非节能建筑为主的状况尚未得到根本改变,毁田烧砖、浪费能源、污染环境的现象屡禁不止等等。开展创建节约型建设行业活动,是全省建设系统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省委“一二三四五六”发展目标和工作思路的具体体现,是全省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要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经济安全和国家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创建节约型建设行业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转变观念,转变城乡建设方式,从节约资源中求发展,从保护环境中求发展,从循环经济中求发展,促进城乡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