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完善政策,形成激励和约束机制
(二十八)多渠道筹措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资金。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的责任主体是地方政府,从地方政府机动财力、城建资金、土地收益、水资源费、金融机构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等多渠道筹集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资金,积极推进市场化融资,加大对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的投入。
(二十九)积极稳妥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一是完善水价形成机制,合理调整各类用水价格,城市居民用水推行阶梯式水价,对非居民生活用水实施计划用水和定额用水管理,实行超计划累进加价。配合物价部门制定再生水、海水淡化水开发利用支持性价格政策。二是全面开征城市污水处理费并提高收费标准,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要提高到补偿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成本(包括污泥处理处置费用)和补偿部分设施建设成本,并使企业保本微利,并逐步做到合理盈利。今年设区城市要将污水处理费提高到平均1元/吨,县级市和县城要提高到平均0.8元/吨。
(三十)完善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激励政策。一是认真落实国家、省抑制实心粘土砖(瓦)和鼓励新型墙体材料生产的税收优惠政策。二是会同有关部门修订《山东省新型墙材专项基金实施办法》,严格基金征管,充分发挥调控作用。三是研究出台鼓励建筑节能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鼓励建筑节能技术研发推广、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利用建筑应用,建立建筑节能市场拉动机制;三是制定实施能源消耗定额制度,对超过能耗定额的部分,实行累进加价收费。
十、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全民节约意识
(三十一)加强节能减排知识培训。对从事节能减排管理及房地产开发、建筑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等工作的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将建设领域节能减排相关知识作为注册建筑师、结构师、建造师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的重点内容,提高人员专业素质。今年,以宣贯国家《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为重点,在全省建设领域开展节能减排集中培训工作。
(三十二)加强宣传,提高公众节能减排意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建设领域节能减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宣传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要求,普及节能减排知识,提高全社会节能减排意识。对在节能减排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揭露和曝光违反节能减排法规和标准的反面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