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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计划生育“三无”“一无”乡镇街道的决定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计划生育“三无”“一无”乡镇街道的决定
(宁政发[2009]1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2008年,全区各地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宁党发〔2005〕22号)精神,以控制山区人口过快增长、稳定川区低生育水平为主线,狠抓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计划生育难点乡、难点村和重点户三级承包责任制,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三无”“一无”乡(镇、街道)创建活动,低生育水平得到进一步稳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为表彰先进,巩固计划生育“三无”“一无”乡(镇、街道)创建成果,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2008年度实现计划生育“三无”、“一无”的银川市兴庆区通贵乡等62个乡(镇、街道)进行表彰,并各给予10万元奖励;对2007年度不合格、2008年度创建达到计划生育“三无”、“一无”的红寺堡开发区红寺堡镇8个乡(镇、街道)撤销黄牌警告,并各给予10万元奖励。上述奖励资金其中50%用于奖励村(居)委会、社区(组);对2008年度计划生育 “一无”创建不合格的西吉县兴坪乡等2个乡给予黄牌警告。
  希望受表彰的乡(镇、街道)总结经验,再接再厉,继续发扬开拓创新精神,继续巩固计划生育“三无”“一无”成果,不断完善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争取更大的成绩,为完成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确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实现全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1. 2008年度实现计划生育“三无”“一无”乡(镇、街道)名单
  2. 2007年度不合格2008年度验收合格的计划生育“三无” “一无”乡(镇)名单
  3. 2008年度计划生育“一无”创建不合格的乡名单

  二〇〇九年二月五日

  附件1:
  2008年度实现计划生育“三无”“一无”乡(镇、街道)名单

  一、计划生育“三无”乡(镇、街道)
  (一)银川市
  1.兴庆区:通贵乡、中山南街办事处、新华街办事处、胜利街办事处。
  2.西夏区:贺兰山西路办事处。
  3.永宁县:胜利乡、望洪镇。
  4.贺兰县:习岗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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